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新闻动态|科技政策|入驻机构|技术需求|企业展示|客户留言|关于我们|友情链接|
国家科技政策
安徽省科技政策
市县区科技政策
关于转发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7-24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12次

各县区知识产权局、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现将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皖知协〔2017〕46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县区知识产权局接通知后认真组织企业申报。

1、各县区从高新技术企业、获省专利优秀奖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认真遴选推荐具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一定规模的企业开展贯标推行工作;

2、各县区推荐企业数:霍山县2家、舒城县2家、金寨县2家、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家、霍山经济开发区2家;霍邱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各1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申请表及证明材料7月27日前以纸件报市局专利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申请表同时报电子件。

六安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7日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的通知

皖知协〔2017〕46号

各市知识产权局,广德、宿松县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的“万千百十”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行工作(以下简称“贯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高新技术企业;

2.获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的企业;

3.2016年发明专利百强排行榜上榜企业;

4.省知识产权示范培育企业;

5.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企业。

二、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市知识产权局提交《<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附上述“申报范围”所列第1、2项的证明材料;

2.各市知识产权局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择优推荐;

3.省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贯标企业并印发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知识产权局要认真组织,优先保证省重点联系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国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示范培育)园区的企业贯标数量;严格审核企业当前实际情况,保证所推荐的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且正常生产经营,确保贯标工作有序推进。

(二)贯标工作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推行,申报的企业要高度重视,由主管副总以上领导主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依据全省贯标工作总体进度,合理制定贯标工作计划并加强落实,确保贯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各市于8月1日前将申请表电子件和纸件一份报至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各市贯标企业目标任务分配表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请表

3.省重点联系县、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市区、国

家和省知识产权示范、试点(示范培育)园区一览表

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3日

舒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舒城县梅河路145号原乡镇企业局三楼
电话:0564-8668376 传真:0564-7228800
皖ICP备19007964号-1 设计:傻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