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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安徽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2-10-16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712次

关于继续开展安徽省创新基金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新闻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日期:2012/10/12 10:45:0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创新基金专家库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创新基金立项审查、过程管理及项目验收中的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在部分领域对创新基金专家库进行补充征集。请各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范围和要求

征集专家范围包括全省各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中介机构、社团组织、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人员。

1、技术评价类专家:指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资源与环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高技术服务业、农业等领域,从事技术、工程、工艺研究的技术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对所从事的技术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同时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的产业政策。重点征集方向如下:

(1)电子信息:

集成电路、光电子器件及模块、电子元器件;广播电视技术;通信设备及产品;信息安全产品

(2)生物医药:

生化药物、化学药、中药、生物芯片、诊断试剂、血液制品、轻工

(3)新材料:

电子信息用材料、生物医学材料、香精香料、水处理化学品

(4)光机电一体化:

发电设备、配变电自动化、电机、高低压电器、医疗电子产品、机械基础件、机械铸造、轻工机械、数控加工、先进成型技术

(5)资源与环境:

大气环境、中小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水质监测、污水劣质水资源化、固体废弃物、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与处置、环境监测仪器、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保护

(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锂离子电池、氢能、太阳能热利用、太阳能光伏、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空气能、节能技术及产品

(7)农业:

良种培育、农机装备、新型肥药、节水灌溉、加工储运、循环农业

2、财务评价类专家:熟悉国家财经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熟悉财务管理制度,从事财务管理及相关领域(如经济、金融、税收、投资等)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水平的执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等)。

3、投资专家:有两个以上成功创业和投资经验,或曾经参与创办或经营过科技型中小企业并成功融资,熟悉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运作,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产业政策。

4、行业管理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所在行业中的技术发展和所涉及经济领域市场状况有较深的了解,熟悉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

5、科技服务专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非常了解、有丰富的服务中小企业经验,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相关产业政策;或熟悉技术转移活动,了解国家科技和经济发展方针及技术市场政策。

二、专家选聘基本条件

1、有敏锐的技术洞察力、较深的行业背景、较强的市场判断力、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方式;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3、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创新基金所委托的相关工作;

4、具备计算机上网条件,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三、征集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组织推荐的方式。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遴选把关工作,尤其要注意考察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原则性及公信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安徽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ahkjt.gov.cn)下载并填写《创新基金专家信息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专家注册承诺书》后,统一于10月30日报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lei@ahinfo.gov.cn。我厅将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后录入专家库。

联系人:陈雷,0551-2674421

通讯地址:合肥市巢湖路287号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230001)

附件:

1、/attached/file/20121016081831_6182.doc

2、/attached/file/20121016081846_9219.doc

安徽省科技厅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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