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高〔2017〕31号
各市科技局,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省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皖政〔2016〕109号),我们制订了《安徽省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录发布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科高〔2011〕9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安徽省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录发布办法(试行)
2、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录发布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