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7-06-05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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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 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农〔2017〕41号),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星创天地备案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的实施意见》(科农〔2016〕8号)的要求,做好2017年星创天地报备工作。 二、优先支持鼓励在贫困县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创新驱动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市推荐数额不超过2个。 请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由市科技局盖章的推荐函、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附件1)及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农村处,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ncc@ahinfo.gov.cn。
附件:1. 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2. 星创天地信息汇总表.doc
省科技厅农村处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