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项目要求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财教〔2017〕22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项目备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7年农业科技发展项目申报备案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签订《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备案任务书》(见附件2);必须具备承担科研项目的人才团队、科研设备以及科研能力等基础条件;项目资金必须单独立帐。
2、备案项目要符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的基本要求;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须达到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水平。
3、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创业链工作站。
4、按照省科技厅相关文件规定,请舒城县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内企业遴选项目推荐申报,支持资金200万元;其它每县区推荐申报1项,支持资金40-50万元。
5、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予申报备案。一是低水平重复的科技项目,二是简单扩大产能的项目,三是不属于科技类的项目,四是有在研项目的单位或主持人,五是发现有造假或列入省科技诚信数据库负面清单的单位或主持人。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县区科技局要结合实际,组织凝练项目,并经专家评审后推荐申报。县区须将推荐函、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备案汇总表(附件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备案任务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审核,同时报电子版。
二、2017年科技扶贫项目申报备案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科技科技创新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财教〔2017〕228号),支持科技扶贫的项目经费已经拨付到各县区财政部门。
2、各县区科技局要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的实施意见》、市科技局《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凝练科技扶贫项目,实现科技扶贫项目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对接,确保实效。
3、科技扶贫项目要聚焦产业扶贫,优先支持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资金必须单独立账。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各县区科技局会同所在县区财政局共同推荐,并将推荐函一份、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汇总表(附件3)、科技扶贫项目备案任务书(附件4)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备案,同时报电子版。对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予以备案复函,否则不予备案,并责成限期整改。
2、请各县区于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市科技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三、支持“三区”人才经费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科技科技创新资金使用安排方案》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财教〔2017〕228号),“三区”人才选派受培经费已经拨付到相关贫困县区财政部门。
2、专项选派经费是为支持选派的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科技服务或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工作经费。
3、向乡镇(街道)选派的人员,须为贫困村开展科技扶贫服务;向企业选派的人员,应重点向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选派。
4、须签订科技人员、服务对象、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三方选派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帮扶绩效目标和经费拨付方式,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5、受培人员须从贫困村中具有一定带动能力的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或者具备一定技能的贫困户中推荐。
6、选派人员每年服务期满,相关县区科技局要根据协议完成情况给予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选派。
请相关县区严格按照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培养工作,切实发挥科技人员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请相关县区科技局认真签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协议书(附件5),并于6月上旬报市科技局备案。
2、相关县区科技局12月10日前要向市科技局报送“三区”科技人才工作总结、“三区”科技人才工作绩效汇总表(附件6),并及时凝练总结1-2个典型经验做法。市科技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附件:1、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备案汇总表
2、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备案任务书
3、农业科技扶贫项目汇总表
4、科技扶贫项目备案任务书
5、2017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协议书
6、2017年度“三区”科技人才工作绩效汇总表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