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市绿色示范工业企业及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7-02-24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15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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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委(经安委),开发区、示范园区经贸局,市直工业企业: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示范工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综〔2015〕128号)、《六安市技术改造示范项目认定办法(暂行)》(六经信〔2015〕131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按照两个《办法》要求,认真组织企业进行申报,把好初审关,择优推荐。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相关《办法》规定,提供所需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三、各县区于2月28日前正式行文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和项目汇总报送市经信委,逾期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绿色示范工业企业(综合科):刘玮炜、郑玉3379895; 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投资科):王翔3376065。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