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科计秘〔2015〕128号)和《安徽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科区〔2013〕71号),我厅按照相关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2014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全省共有41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参评,评价结果为“优秀”8家、“良好”19家、“合格”12家、“不合格”2家。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我厅对正常参加此次绩效评价的41家机构,将继续作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评价范围;对未参加此次绩效评价的机构,取消其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资格。
三、希望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加强对属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建设,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要认真查找差距,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将不再作为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2015年安徽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结果
安徽省科技厅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