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出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编辑日期:2015-07-0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0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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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政府出台了《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办法》规定,设立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支持本县行政区域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科学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租用,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产业化和质押贷款,科技平台建设以及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突出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成为管理办法新“亮点”: 对新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给予每件1.2万元的奖励,实用新型专利每件0.15万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0.08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专利金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2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8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省专利产业化项目的给予6万元的奖励;专利已产业化,且纳税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国家和省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水稻、小麦)分别给予每个12万元、6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成果的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的给予20万元奖励。 本次出台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把多年来科技创新扶持政策集中到一个文件里,推陈出新,对科技创新奖励幅度与力度前所未有。改变以往省里出政策,市县再配套的被动做法。改变过去资金切块安排,“戴帽下达”的传统模式,把事前扶持转变为事后奖补。树立企业愿意干,政府就支持的鲜明导向,进一步确立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该办法的出台,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竞争力。标志着舒城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汪广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