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集中示范园区经贸局,叶集试验区科技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六安的意见》(六发〔2014〕9号)和《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六政办[2014]31号)精神,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市局决定开展2014年度市级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六安市创新型企业实施意见》(六科[2010]45号)、《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六知[2014]10号)及《六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六科[2014]22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申报;
2、各县区要深入企业实地考察调研,择优申报,每县区每项限报1-2家,不得重复申报;
3、各县区于9月30日前,报送简表到市局对应业务科室,待与市局先期沟通确认后,再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准备正式申报材料。
附件:1、
六安市创新型企业申报简明表.doc
2、
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简明表.doc
3、
六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简明表.doc
2014年9月15日